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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上一個介紹的旅人Jake八歲就開始認識的麻吉,我的小孩都叫他Omajo。聽說是有一天他們一起在民宿看神偷奶爸時,從裡面發現一個長的很像他的角色的名字。

我以為他28歲。還真失禮,見面第一天晚上就對他說:你看起來不像23! 他只是笑一笑,說:我是。

在見他之前,我們已聽聞他在紐西蘭和Jake也第一次見面的堂兄姐們相處地非常好,大家都很愛這個有禮又聰明的大男孩。

待在慢慢來所做的事,一樣就是衝浪、整地、幫忙整修民宿、閱讀,偶爾下廚,和其他旅人聊天。感覺像在殺時間一樣的閑晃生活。叫他們去蘭嶼、去台南玩一玩,多看看台灣其他部分,但才剛旅行過世界六個月的他們,只想在一個地方放空休息。

了解這感受。漂盪半年多,如果有個簡單的小地方,讓他們過著自己簡單的小日子,就是最好的旅行停驛站。

於是,日子也就這樣隨他去,一晃眼,三週時間到了,他又即將背著背包,早他的旅伴先行上路。他還要去韓國找朋友,然後,回去紐西蘭找工作。

但紐西蘭並不是他的家。他也是個多倫多長大的孩子,剛畢業,好像是唸什麼人類地質學系?說真的,他解釋半天,我還是不懂這到底是唸什麼的。只知道他對自然環境很有興趣,喜歡大自然甚過於都市。

我問過馬克,為什麼你們外國人那麼喜歡畢業後就先出國旅行,都不先去找工作?

他說:「在我們觀念中,旅行也是大學課業的一部份。如果你沒有看過世界,沒有自己去面對處理過那麼多真實問題,職場上的公司會對你面對真實世界的處理應變能力有些質疑。」

所以,出校門後背著背包去旅行,走一圈世界回來,才算完成了整個學生的階段?

可是Omaja已經旅行世界半圈了,該回去找工作,面對真實人生了吧?

「真實人生是什麼?只有上班坐辦公室,才叫人生,才叫有為青年嗎?」

人生的面貌很多樣,工作的長相不是只有一個樣。一個多倫多的大學畢業生,喜愛閱讀所有經典文學的23歲年輕人,在看過世界半圈後,選擇了暫不回去繁華的家鄉而回到第一個旅行的國度,紐西蘭。他有明確的方向,他想在南島的滑雪場工作,當bartender

在多倫多時,已兼差多年當bartender,存錢準備今年這個大旅行。半年多後,旅費幾乎散盡,但他不回家,要在一個陌生的過度尋找在那生活的可能性。

他會滑雪,會調酒,愛閱讀,愛大自然,待在慢慢來之後,也愛上了衝浪。

於是,紐西蘭這地方,結合了所有他的喜愛,於是,他單槍匹馬,準備好履歷,勇敢前往。

我們都很喜歡Omaja。現在的他應該已經在紐西蘭某處,一個人,一本書;或許是幾個人,幾個浪板;誰知道?

旅行的狀態,沒人能預測;但就因為這無法預測的狀態,所以令人瘋狂迷戀旅行的一切。

喔,Omajo的本名叫James。如果還有機會在慢慢來再見到他,記得別叫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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